English

商务部: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

2023/11/8 14:25

信息来源:参考消息
 
        根据国家统计局令2017年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商务部结合近年来我国大宗产品进出口情况和管理需要,对2021年制定的《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国统制〔2022〕165号)。在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籽油、豆粕、鲜奶、奶粉、乳清、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玉米酒糟、关税配额外食糖等14种产品继续实行现行进口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主要新增内容如下:

        一、将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进口、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

        二、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新增5类能源资源产品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自2023年10月31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25年10月31日。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冶金工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北楼A座  邮编:100711    电话:010-65227956    传真:010-65131921    Email: office@mcchina.org.cn    京ICP备09066254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