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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空气质量督查组点名一批工业企业存环境问题

2017/2/23 9:22

  环保部22日通报,19日至20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继续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共走访检查370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137个。 

  其中,政府及相关部门问题如下: 

  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中2016年工作措施规定,2016年9月底前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外阜货运车辆绕行本市相关政策和措施,但该政策至今尚未出台。 

  邯郸市对各县市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年度量化考核工作不严谨,对市直部门没有开展量化考核。 

  济南市列入排污收费清单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有900余家,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的限产限排清单中仅列入73家企业,根据总量排放的台账初步核算有效减排量不足20%,难以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 

  德州市宁津县、庆云县未按《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燃煤锅炉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6]47号)要求,落实2016年10吨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改造任务。根据德州市2016年环保考核情况,乐陵县、武成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禁煤区锅炉取缔和砖瓦关闭上推进不到位。 

  太原市公安局未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临汾市经信委对焦化、钢铁行业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工作推进缓慢,临汾市23家在产焦化企业中,仍有3家未完成达标治理,已超出山西省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部分停产限产企业和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规定具体减排措施,减排清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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