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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严防PPP异化为拉长版BT新项目3种情形不入库

2017/12/4 1:01

  继早前印发一系列文件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康发展,财政部1日再度发声,重申PPP项目要以运营为核心、以绩效为导向,防止异化为拉长版BT(建设-移交)项目。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1日告诉记者,2013年底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取得明显进展,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泛化滥用PPP、甚至借PPP变相融资举债,加大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这名负责人说,针对当前部分PPP项目融资不到位、开工落地难等问题,财政部近期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在加强项目融资管理方面采取多项举措。 

  第一,要求社会资本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债权融资义务,防止项目因融资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而搁置甚至失败。 

  第二,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防止因资本金“空心化”,导致社会资本长期运营责任的“虚化”,加剧重建设、轻运营现象。 

  第三,要求社会资本的股份不得由第三方代持,遏制当前部分社会资本中选后自行指定其关联企业、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以及部分联合体参与方只承揽项目施工或设计任务、不实际出资入股等不规范操作现象,确保社会资本选择程序的严肃性、公正性,夯实社会资本的投资建设运营责任。 

  通知明确新项目3种情形不得入库、已入库项目5种情形予以清退,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并确保整改到位。 

  “一些本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退库,有利于正本清源,促进PPP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些项目按照要求完善后,将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有助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这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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