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建制度 算好账 筑牢碳达峰碳中和的数据基石 ——《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解读

2022/8/23 14:2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国碳排放核算统计工作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文件,对于夯实碳排放统计数据基础、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为“双碳”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基石。

        碳排放核算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地区和行业减碳、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等至关重要。此前,我国在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从国家层面看,我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非附件1缔约方,高度重视自身承担的国际义务,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编制队伍。自初始国家信息通报以来,已于2004年、2012年、2019年三次提交了国家信息通报,于2017年和2019年提交了两年更新报告。从地方层面看,我国2011年印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作为各地区碳核算的主要依据。地级及以下的地区碳排放核算有学者依据相关方法学做了研究。从行业层面看,我国分别于2013、2014和2015年印发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发电、电网、钢铁生产等行业提供了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对碳排放核算数据的需求显著提升,对核算数据及时性、准确性要求显著提高,也凸显出当前我国碳排放核算体系数据更新偏慢、核算口径不一、基础排放因子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碳”各项工作推进。在“双碳”工作由顶层设计转向部署落实的关键点上,《方案》的印发可谓恰逢其时,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碳排放核算方法科学体系的建立,为统筹有序做好“双碳”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基础保障。

        《方案》首次明确了“四位一体”的碳排放核算体系。

        碳排放核算问题并非新问题,其伴随着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出现,也将在今后继续作为“双碳”工作的重要基础存在。一直以来,研究者通过不同的核算方法路线、排放因子、核算边界,共同对碳排放核算进行研究,既有关注诸如全球、国别的宏观尺度,也有关注企业、家庭、个人的微观视角。如何从这个丰富而庞杂的核算体系中构建起适合国情特点、满足“双碳”工作需要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无疑是对政策设计者的一大考验。

        针对这一难题,《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的顺序,有序制定各级各类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方案》提出了包括区域、行业、产品、清单在内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体系,为形成体系完备、方法统一、形式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主要用于核定并监测全国及各地区的碳达峰工作进度。该部分核算明确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制定核算办法,加强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这意味着对区域的碳排放核算将不仅仅包括直接排放,也将包括电力净调入的间接排放。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机制,主要用于核定不同行业企业的碳排放。与区域性碳排放核算由国家统一出具核算结果不同,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是由国家给定相应的核算方法和标准,行业企业自行核算。这一类核算方法将主要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绿色金融等以企业为主体的应用场景。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目前主要用于核定上游产品的碳排放。在现阶段主要聚焦于电力、钢铁、电解铝、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炼油、乙烯等产品,之后将逐步扩展至其他产品和服务类产品。建立重点产品的核算体系,既有内部减排的需要,也有应对外部压力挑战的需要。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主要用于对外谈判和履约。我国历来注重履行国际承诺,将会继续根据《巴黎协定》等国际气候协定要求,推进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机制。《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有利于推动我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统一领导、权责清晰是《方案》的突出特点。

        初读《方案》,第一感觉就是指向明确、权责清晰,部门职责一目了然。例如,《方案》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区域、行业、产品、清单四类核算方法均须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从而保证了核算方法始终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局工作服务。又如,建立排放因子库这项工作,过去很多单位、部门都有所涉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核算数据的偏差。《方案》中明确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两部门牵头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统筹推进排放因子测算,这个权威的、统一的排放因子库一旦建立,将大大提高碳排放核算的规范性。再如,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制修订,是由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确保企业向各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一致性,可以一次核查、一套表格完成核算工作,避免了多头管理、多元数据,也减轻了企业压力。

        《方案》的印发,标志着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作为长期奋战在碳达峰碳中和一线的咨询工作者,深深为“1+N”政策体系描绘的美丽中国远景感到振奋。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国家、地方、企业“双碳”工作建言献策,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尽一份力量!(作者:张英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网)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冶金工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北楼A座  邮编:100711    电话:010-65227956    传真:010-65131921    Email: office@mcchina.org.cn    京ICP备09066254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