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8:32
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598
传真:010-68205593
电子邮件:weng@miit.gov.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冶金工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利生写字楼611-612室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27956 传真:010-65131921 Email: office@mcchina.org.cn 京ICP备09066254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