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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叫停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用地预审

2016/9/5 9:59

  我国开始对产能过剩项目从源头收紧。日前,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后国土部将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按照《通知》规定,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业内表示,这将从源头上卡住产能过剩项目可能钻的空子,将这类项目落地最重要的土地审批关彻底关闭,让更多企业加强主动去产能的意愿。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土地方面的审批是新增项目落地前最重要也是相对难办的环节之一;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那些产能过剩或者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钻了空子,或被地方“有意”放过,通过了土地相关审批,那么后续环节可能就再难以挡住这些项目推进的脚步了。

  此前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就曾公开表示,国土部将全面暂停受理钢铁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用矿审批。不久后,国土部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不得受理未经核准的煤炭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对未按国家规定核准备案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不得通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办理供地手续。

  而本次,国土部进一步收紧土地预审层面对于产能过剩行业审批。《通知》要求,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煤电项目,2012年及以前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未核准应予取消的,不再受理用地预审;2012年以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属于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等13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核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及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预审。

  在用地审批方面,《通知》则明确,对于已核准钢铁、煤炭、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于煤电项目,按照合理安排已核准项目施工建设时序的要求,黑龙江、辽宁、山东、等15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建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申请。

  申万宏源分析师认为,直接从土地供应方面遏制新增产能将从根本上制止住新增产能的投资,对于去产能企业而言,叫停产能过剩项目用地预审将使得部分处于观望态度的企业加强主动去产能的意愿,也促使更多的资本从这类项目中流出。此外,还有专家直言,除了破除仍然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外,部门间还应建立联动机制,各级国土部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严格把关才能更全面的堵住政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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