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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表态将引导煤价下行加快推进煤电联营

2017/11/24 1:17

  年初以来煤炭价格持续维持高位,虽然让煤炭企业赚了个盆满钵满,却让下游的火电行业成本剧增,盈利状况惨淡。为了缓解这一局面,监管部门除了开出“煤电联营”的药方以外,还将出手对煤价进行引导。 

  在11月21日举行的2018年度全国煤炭交易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煤电联营相关鼓励政策,支持将煤电联营项目优先纳入能源发展规划,支持煤电联营煤矿优先释放优质产能和核增生产能力。 

  与此同时,鉴于目前煤价还处于相对高位,连维良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通过综合措施,引导煤价下行并处于合理区间。 

  内部协调缓解供需矛盾 

  今年以来,煤炭与火电企业之间的业绩表现再现“冰火两重天”。 

  就火电企业而言,申万宏源研报显示,年初以来煤价持续维持高位态势,火电行业盈利承压明显,前三季度火电行业营收同比增加14.4%,净利润同比下降59.4%。 

  反观煤炭行业,受益于煤炭供应偏紧所致的煤价上涨,今年前三季度,煤企利润普遍向好。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煤炭采选业实现利润2262亿元,同比增长7.2倍。 

  一位煤炭行业人士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煤炭企业和煤电企业,总是一方有肉吃,另一方就得“喝稀汤”。 

  分析师徐时楠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我国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市场化程度存在较大不同,煤炭市场化和用电靠计划,煤电矛盾长期不能彻底化解。例如,一方面当前煤价长时间高位运行,另一方面国家“降成本”的政策方向始终让电价难以再调,煤电双方企业只能通过不断博弈,缓慢推进改革。 

  徐时楠认为,通过煤电联营,煤企和电企在煤价较高和较低的时候,可以互相扶持。未来煤电联营是整个产业发展的大趋势,内部结构的优化调整,能够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而煤电联营也被业内认为是重要“药方”。所谓煤电联营,指的是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其中煤电一体化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形式。 

  徐时楠指出,煤电联营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当前煤炭和电力行业的长期矛盾。两大能源从矛盾关系变成和谐发展,通过企业内部交易协调从而解决供需矛盾,整合产业资源,具备很多优势。 

  煤电联动机制仍待完善 

  实际上,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印发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五大重点方向,包括重点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在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科学推进存量煤电联营、继续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一体化、建立煤电长期战略合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国资委宣布中国国电和神华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撰文表示,神华与国电的合并如果从煤电联营的角度看,应该可以做强。煤炭与电力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将有利于企业整体业绩的稳定。换言之,当煤价出现大幅度波动时,产业链上下游之间能通过互相弥补、相互消化,稳定企业经营业绩,而更加稳定的整体业绩则有益于企业规划发展。 

  此外,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煤电联营。今年5月,山西省经信委印发《煤电联营一体化企业厂用电试点实施细则》,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煤电一体化企业,其煤矿和洗煤厂可变更用电接入方式,就近接入配套发电厂,部分余量电量还可参与市场交易。 

  徐时楠表示,近几年大力推进煤电联营的山西省,偏向于核准一批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而且这些发电项目都是各大煤炭集团的。作为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区域,山西此举不仅落实了煤电联营一体化,也让煤电企业重组联姻再次升温。 

  林伯强表示,煤电联营被认为是应对煤价大幅度波动冲击电力企业经营业绩的有效办法,能够消化经营业绩波动,有利于煤炭和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解决“市场煤计划电”矛盾不能仅靠煤电联营。 

  林伯强表示,目前煤电联动机制的相对不透明和不可预期,也导致两个矛盾:一是无法为电力行业提供一个稳定运营环境;二是不能为电力行业投资提供可以预期的财务收益。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即政府要严格按照煤电机制所规定的时间和幅度进行上网电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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