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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促进铜产业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2019/10/30 19:3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04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严控铜冶炼及铜加工领域新建产能,提升中国铜行业国际话语权的建议 

  铜是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重要有色金属原材料。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铜工业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铜生产国和消费国。2018年,我国精铜产量904万吨,消费量1246万吨,分别约占全球产量和消费量的38%和51%。近年来,由于冶炼产能快速扩张,铜精矿加工费持续下滑,国内铜冶炼企业利润被进一步压缩,经营风险加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铜冶炼和加工项目已实行备案管理,目前不宜改变项目管理方式,大幅缩减或全面停止项目审批。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更好发挥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条件的引导作用,促进铜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开展行业内上下游及跨行业联合重组,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建议 

  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发挥部际协调小组牵头单位作用,推动相关部门抓好税收、金融、职工安置等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税负重、审批难、资本市场支持不够等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缓解,企业兼并重组呈现出加速发展态势。沪、深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2016-2018年,上市公司分别完成兼并重组806、1054、3748宗,交易金额1.3、1.58、2.56万亿元,呈快速上涨趋势。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兼并重组中的税收、会计、海外并购政策等问题,加强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培训宣传,努力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强化行业规范管理,淘汰落后产能的建议 

  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节能环保水平及资源利用效率、规范企业运营,我部发布了《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29号),并已公告四批符合条件的规范企业名单。为适应铜冶炼行业技术进步的实际,进一步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今年已启动规范条件修订工作,将充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进一步提高工艺装备、能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环保等方面要求,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做优做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2017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提出了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标准实施,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促使落后产能关停退出的工作目标;明确了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方面不达标产能退出的主要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淘汰落后产能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和法治化长效机制,坚持采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促使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有序关停退出,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    冶金工业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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