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增产、电价调整,这个冬天会“暖”吗?
2021/10/13 14:36
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寒冬将至,煤炭和电力供应却频现紧缺信号。虽然“一刀切”的拉闸限电已被叫停,但煤炭、电力整体供需偏紧的形势必须正视。近期,国家各层面各地方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均对今冬明春的煤炭、电力供应作出表态,政策相继落地。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的煤炭、电力供应,作出六点安排,包括增产增供、电价调节、遏制“两高”盲目发展等。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余兵率队调研国家能源集团,从上游供给侧入手,提出加快释放产能、加大煤炭供应。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从下游需求侧入手,通过调节电价进而调节市场需求,理顺“煤电”关系。
同时,自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来,作为能源“国家队”的多家央企和全国多省份均已表态,全力抓好今冬明春保供工作。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已经影响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
企业用电成本有所增加,居民电价水平不变
10月12日,一份被官方视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的文件发布。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对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部署加以落实。
从我国电价改革的时间轴来看,2004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及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到2019年,电价机制经历深化改革,煤电上网电价进入“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阶段;再到如今,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迎来进一步深化改革。
此次改革涉及4点核心变化,包括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4点措施继续遵循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在“放开两头”,即发电侧和用电侧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在发电侧,改革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也就是说,改革后,燃煤发电电量将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据悉,目前我国有约70%的燃煤发电电量已经进入市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由于我国燃煤发电占比高,燃煤发电电价有“锚”的作用,此举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基础。
在用电侧,改革将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此前执行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将被取消。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将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居民、农业用电价格、方式保持不变。据了解,目前,我国有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经进入市场。
与此同时,此次改革还扩大了市场交易电价的上下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其中,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地方采取阶段性补贴,减轻这类企业的用电负担。同时,改革提出高耗能企业电价不受上浮20%的限制,意味着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就要多付费,也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记者注意到,“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分别不超过10%、15%”的定价标准是2019年确定的。国家发改委当时表示, “全国电力供需相对宽松、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低于正常水平。”
时移世易,当前燃煤发电的供需形势与2019年时已有很大不同。万劲松表示,此次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同时表示,改革不会影响居民用电,改革后,居民、农业购电用电方式不变,电价水平不变。对企业来说,用电成本会有所提高,但总体有限。对整体物价水平也影响有限。
保供大省增产增供,内蒙古核增煤炭产能近亿吨
电力的上游是煤炭生产与运输。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煤炭需求超预期增长,助推煤炭价格走高。
煤炭价格高企,而市场定价的煤价与“半计划、半市场”的电价之间尚不能形成有效疏导,一边是“煤价翻了1倍”,一边是“发一度电赔一毛钱”,亏本运行严重抑制了煤电企业的供给积极性。
因此,除了从下游需求侧入手,通过调节电价来调节市场需求,理顺“煤电”关系,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对上游供给作出部署,要求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
记者注意到,煤炭保供大省,如内蒙古、陕西、山西等近期均有政策落地。
10月7日晚,网传一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10月9日的内蒙古日报确认了该通知的真实性。
根据通知,内蒙古将核增72处煤矿的产能,即日起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名单显示,72处煤矿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共建议新增产能9835万吨,在原有1784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基础上增长55%。
10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与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8个省区市签订四季度煤炭保供合同,涉及保供量5364万吨。据悉,9月份以来,鄂尔多斯市累计补签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突破1亿吨,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全市正常生产煤矿229座,日均产量超220万吨。
同为煤炭保供大省,山西与内蒙古2020年原煤产量合计占全国的53.7%。9月29日,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了煤炭保供合同,涉及保供量5500万吨。山西省能源局局长姚少峰表示,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合同量,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保证履约率。
不过,山西近期遭遇的罕见强降雨或使煤炭保供面临不确定因素。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消息,截至10月8日,全省已停产煤矿60座,部分煤矿运输线路严重受阻。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降雨对煤炭开采的影响整体有限,但短期会对运输形成冲击。
同样遭遇暴雨的煤炭保供大省还有陕西,目前,陕西官方并未发布煤矿停产消息,并对网传的“榆林地区煤矿停产停销”消息进行辟谣。截至10月11日,榆林市157处煤矿正常生产建设。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消息,该省已组织省内重点煤炭企业增产,并编制了国家下达陕西的保障湖南、湖北等14省份39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分解表。
除燃煤发电外,在此轮电力短缺中,水电、风电、天然气等发电量不积极,没能起到弥补缺口的作用。作为火电之外的第二大供电来源,今年前5个月,水电仅占全国总供电量的11.6%。对此,今日发布的电价改革通知中提出,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
能源“国家队”表态,多地要求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寒冬将至,民生用能需求增加,多地多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已经表态,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比重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的比重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
中央企业提供了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煤炭产量。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日前主持召开能源保供工作专题会议,电网、发电、煤炭、石油石化等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郝鹏强调,最大限度保障电力平衡,严格落实“限电不拉闸”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优化有序用电方案。
作为能源“国家队”,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石油等多家大型能源、电网、煤炭、油气企业近日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再部署今冬明春电力、热力保供工作。国家电网表示,将通过强化电网安全管控、科学合理余缺调剂、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温暖度冬。
电力短缺严重且冬季异常寒冷的东北地区受到更多关注。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记者注意到,9月27日至28日,东北三省政府“一把手”均对保障民生用能提出要求。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指出,优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居民生活、关键公共设施、重点企业用电需求,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基本民生用电需求,确保冬季居民住上暖屋子。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表示,必须把煤炭保供和电力稳供作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千方百计保供电、保供暖、保民生、保生产,决不能因缺煤缺电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吉林振兴发展大局。坚决防止对城乡群众生活用电和基本民生基本公共服务用电拉闸限电,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用电。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要求,按照优先级安排企业避峰让电,有序压减高耗能企业用电,确保重点工商业企业用电。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全力谋划供暖期电煤供应,决不能因缺煤缺电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确保全省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至此,这场自9月下旬开始,从华东、华南一路北上至华北、东北的“电力供需紧张潮”已经席卷20余地,严峻程度为近年之最。
早在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就指出,针对电力供需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国家能源局已经深入研究完善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加强对全国各地今年和未来三年的电力供需形势预测预警,合理安排电源建设,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有关重点地区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可见,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电力短缺并非一日之故。破解疫情后经济快速恢复、用电负荷攀升、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多重背景下的供需失衡仍需时间。
见习编辑 刘茜贤
(信息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