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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协调发展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一

2022/10/8 22:59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主动扩大开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需求结构持续改善,区域发展格局优化重塑,收入分配结构持续调整,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不断稳固,第二产业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第三产业重点领域蓬勃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有力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9.1:45.4:45.5调整为2021年的7.3:39.4:53.3。 

        (一)第一产业保持平稳增长,粮食安全基础巩固 

        在中央“三农”政策支持和“三农”工作推动下,第一产业生产布局不断优化,增加值稳步提高,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2013—2021年,我国粮食生产保持平稳,年均产量6.6亿吨,肉蛋奶、果菜茶品种丰富、供应充裕,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4.0%,其中,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为4.3%、5.6%、2.6%和3.5%。随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乡村基础建设持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农业现代化取得长足进展。2013—2021年,共新增耕地灌溉面积713万公顷。据有关部门资料,2021年,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1],比2012年提高了7.0个百分点。 

        (二)第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持续深化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措施推动下,第二产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迅速发展,成为第二产业的新生力量。2013—2021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0%;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1.7%和9.2%,明显高于制造业增加值年均6.4%的增速。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10.2%、3.8%,比2012年分别提高了2.3、1.1个百分点。 

        (三)第三产业规模日益壮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随着服务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第三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逐渐崛起,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迅猛发展。2013—202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7.4%,比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速高0.8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到55.6%,比第二产业高16.4个百分点。202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3%,比2012年提高7.8个百分点,稳居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新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明显提升。2021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3.8%和3.1%,比2012年分别提高了1.6和1.1个百分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08042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比2014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随着产业融合不断深化,新增长点不断涌现。2016—2021年,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3.5%,明显快于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有力推动民生改善。2020年,旅游及相关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0628亿元、44945亿元、10735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4.01%、4.43%、1.06%。 

        二、需求结构更趋协调,内需战略基点得以巩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大需求结构不断优化,三大需求结构由2012年的51.1:46.2:2.7调整为2021年的54.5:43.0:2.6,拉动经济增长的协同性明显增强,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我国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消费潜力有序释放,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2013—2021年,我国平均消费率为54.2%,比2012年提高3.1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值为53.2%,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50%以上,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消费支出更多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2013—2020年,实物社会转移[2]占政府最终消费支出的比重年平均值为36.9%,比2012年提高2.6个百分点。由于实物社会转移逐年增加,2013—2020年,居民实际最终消费[3]占GDP比重年平均值为43.9%,比2012年提高3.1个百分点,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投资结构改善优化,关键性作用持续发挥 

        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3—2021年,我国平均投资率为43.7%,比2012年回落2.5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值为41.5%,比2012年回落0.6个百分点。投资率小幅下降的同时,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2013—2021年,住宅类资本形成总额占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比重呈下降趋势,住宅类投资更趋理性;知识产权产品资本形成总额占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比重稳步上升,创新驱动发展步伐更加坚实。 

        (三)对外贸易稳中提质,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外贸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有力带动国民经济增长,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2013—2021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值为5.4%,比2012年上升2.9个百分点。货物贸易大国地位不断稳固,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规模再上新台阶;我国出口机电产品12.83万亿元,占出口总值的59%,其中,手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汽车分别比上年增长9.3%、12.9%、104.6%,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稳定增长,服务贸易发展更加均衡。2021年,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2325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其中,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增长较快。 

        三、区域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区域新格局加速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力推动各地区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经济增长潜力进一步显现,区域发展新格局逐步构建。 

        (一)区域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随着区域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地区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区域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从经济规模看,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59.2万亿元、25.0万亿元、24.0万亿元和5.6万亿元。按不变价核算,2013—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年均增长7.0%、7.5%、7.7%和4.7%,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领先于东部地区。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区域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980元、29650元、27798元和30518元,最高的东部和最低的西部之间的收入比,由2013年的1.70:1缩小至1.62:1,区域良性互动,相对差距逐步缩小。 

        (二)区域比较优势持续发挥,发展协调性逐步增强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2021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2.1%,按不变价核算,比上年增长8.1%,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9%。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中部六省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21.3%上升至2021年的22.0%,按不变价核算,2021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8.7%,高于全国GDP增速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29195元增加至2021年的62596元,与东部地区的相对差距由1:1.87缩小至1:1.67。东北地区振兴取得新进展。东北地区统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入,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2年的40.1%上升至2021年的51.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重大区域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增长潜力提升 

        一系列区域重大战略加快落实,资源空间配置优化升级,区域经济增长新潜力进一步显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推进。2021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达9.6万亿元,按不变价核算,2013—2021年年均增长6.3%。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新成效。2021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达53.0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6.6%,比2012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扎实推进,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加速融合,城市间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展顺利。2021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为27.6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4.3%,比2012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黄河大保护行动稳步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深度节水控水等重大工程项目深入实施。2021年,黄河流域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1.9%,比上年上升2.0个百分点;劣Ⅴ类占3.8%,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四、住户和企业部门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企业效益不断改善。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国宏观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住户部门和企业部门收入在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总体提高,广义政府部门收入比重持续下降[4]。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住户部门收入占比持续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住户部门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一方面,不断提高劳动者报酬收入,拓宽居民财产收入渠道,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稳步提高。2020年,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62.0%,比2012年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住户部门劳动者报酬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52.7%,比2012年提高2.9个百分点,是拉动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比提高的最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收入再分配调节机制,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扩大社保制度覆盖范围,加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投入,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整体提高。2020年,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2.2%,比2012年提高4.8个百分点。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企业部门收入占比总体提高 

        2015年以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取得积极成效,企业效益不断改善,带动了企业收入的较快增长,企业部门收入在国民总收入及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逐步提高。2020年,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26.9%,比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22.9%,比2015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减税降费政策效果显著,广义政府部门收入占比不断下降 

        党中央、国务院有序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013—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广义政府部门收入在国民总收入及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2020年,广义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为11.1%,比2012年下降4.7个百分点;可支配总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14.9%,比2012年下降6.5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地区结构和分配结构持续优化改善,不断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与活力。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积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胜利。 

        注: 

        [1]数据来自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

        [2]实物社会转移为政府最终消费支出中提供的个人消费部分,体现了政府用于民生的支出。

        [3]居民实际最终消费=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实物社会转移。

        [4]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目前最新的宏观收入分配数据为2020年数据,宏观收入分配结构通常指国民总收入及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在住户部门、企业部门和广义政府部门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住户部门通常又可称作居民。

        (信息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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