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4家长流程钢铁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季报,可知有20家公司2015年1~3季度净利润为亏损,而且24家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是同比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钢铁上市公司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量净额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重点分析24家钢铁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净额组成情况和结构性变化情况。
6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2014年1~3季度仅有本钢板材、山东钢铁2家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15年1~3季度增至了6家,分别是本钢板材、重庆钢铁、首钢股份、酒钢宏兴、新钢股份、武钢股份,说明这6家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支出规模大于现金流入规模,现金流存在趋紧的态势。
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正负的关键因素
一个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通常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文简称为销售回款现金)、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文简称为购买支付现金)关联性较大,销售回款现金、购买支付现金的变动又与资产负债中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的变化相关联。为了更好地评估各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流出的规模配比情况,本文引入了“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这一概念(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除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大于1,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的可能性较大;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小于1,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可能性较大。
24家钢铁上市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均值为1.19,其中有13家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高于平均水平。有22家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大于1,其中2015年1~3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的18家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均大于1,表明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大于1是各家上市公司本期内经营活动中流入现金流大于支出现金流的基本保障条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6家上市公司中,除新钢股份、首钢股份外,重庆钢铁、本钢板材、酒钢宏兴、武钢股份4家上市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均小于行业均值,如本钢板材、重庆钢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14亿元左右,其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均小于1,表明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小于1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主要影响因素。
新钢股份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为1.6,在24家钢铁上市公司中名列第一,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源于其“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规模偏大,如2013年为37.49亿元,2014年为24.69亿元,2015年1~3季度为27.3亿元,通常居前两位。这与新钢股份的记账方式有关,表明其在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上有自己的特点。首钢股份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为1.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情况与新钢股份基本类似。
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的同比变化
2015年1~3季度,有15家钢铁上市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低于2014年。其中,八一钢铁、武钢股份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的下降是源于销售回款现金的增长幅度小于购买支付现金的增长幅度,如八一钢铁销售回款现金同比增长了27.39%,购买支付现金同比增长了79.66%。柳钢股份、凌钢股份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的下降是源于销售回款现金同比下降,但购买支付现金同比在增长,如柳钢股份销售回款现金同比下降了13.93%,但购买支付现金同比增长了19.99%。其余11家公司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的下降均是源于销售回款现金的下降幅度大于购买支付现金的下降幅度。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的下降意味着这15家公司2015年1~3季度对外现金支付压力增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情况
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18.15亿元,降低幅度为49.69%。如果扣除鞍钢股份,其他23家钢铁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比去年同期减少447.39亿元,降低幅度达54.57%。这说明鞍钢股份的经营性现金收支情况要相对优于其他23家钢铁上市公司。
有20家钢铁上市公司2015年1~3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2014年同期水平,这20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减少了466.13亿元,平均减少了23.31亿元。其中,本钢板材、重庆钢铁、首钢股份、酒钢宏兴、新钢股份、武钢股份6家公司下降幅度超过了100%,表明这6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不容乐观。
23家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权益性、债券性投资业务的现金流量情况。分析一个企业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目前的投资策略、规模、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中仅有重庆钢铁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其余23家钢铁上市公司产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通净额均为负值。
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639.31亿元,剔除包钢股份、宝钢股份后,22家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212.85亿元。这一现象说明三点:一是包钢股份、宝钢股份2家公司2015年度对外投资现金支付规模较大,两者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合计达-426.45亿元,是其他22家公司合计量的2倍。二是其他22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远远小于包钢股份、宝钢股份。但各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相对偏小的原因有所差异,凌钢股份、杭钢股份、柳钢股份3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不足1亿元,源自这3家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规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均比较小。三是华菱钢铁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为12.22亿元,但其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76.74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83.37亿元,表明华菱钢铁在投资活动中形成了一个现金循环链条,从而降低了投资活动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依赖,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情况
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与2014年同期相比扩大了310.08亿元,同比增幅达94.19%。剔除包钢股份、宝钢股份后,22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同比缩小6.48亿元。有13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有所扩大,其中,包钢股份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同比扩大231.46亿元,占24家公司合计增量的比重为74.64%。宝钢股份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同比扩大170.18亿元。由于包钢股份、宝钢股份投资现金净流出量同比增长规模较大,从而带动了整个钢铁板块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的扩大。杭钢股份、三钢闽光、沙钢股份、安阳钢铁、凌钢股份、韶钢松山、柳钢股份7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量同比增减均在1亿元以内,表明这7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连续2年保持基本稳定。
10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即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314亿元,去年同期是现金净流出300.86亿元,两者相比净流入量增长204.37%。包钢股份2015年1~3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306.87亿元,占24家公司合计值的比重达97.73%。扣除包钢股份,其他23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3亿元,同比增长335.2亿元,增幅达102.17%。这表明包钢股份的筹资活动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如包钢股份2015年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达294.98亿元,这一规模是其他上市公司所不具备的。
有10家钢铁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为净流入,除包钢股份外的9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219.98亿元。其中,鞍钢股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8亿元,山东钢铁为43.78亿元,虽低于包钢股份,但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筹资现金净流入规模依然较大。
有14家钢铁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为净流出,净流出规模超过25亿元的有4家,分别是:酒钢宏兴净流出量达57.33亿元,河北钢铁净流出量达29.91亿元,华菱钢铁净流出量达27.65亿元,本钢板材净流出量达25.19亿元。沙钢股份、新钢股份、杭钢股份、凌钢股份4家公司净流出规模小于4亿元,偿还各类债务的压力不是很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情况
2015年1~3季度,仅有本钢板材、酒钢宏兴、马钢股份、新兴铸管、柳钢股份、三钢闽光6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其中,酒钢宏兴、新兴铸管、柳钢股份、三钢闽光4家公司属于连续两年筹资净流出,且流出规模同比增大,如酒钢宏兴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37.81亿元,201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57.33亿元。本钢板材、马钢股份属于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如本钢板材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17.01亿元,2015年转为净流出25.19亿元,前后两个年度现金流相差42.2亿元。
2015年1~3季度,有18家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其中,太钢不锈、鞍钢股份、山东钢铁、包钢股份4家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连续两年为正值,属于现金净流入量同比增加;重庆钢铁、韶钢松山、首钢股份、南钢股份、武钢股份、宝钢股份6家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是由2014年的净流出转为2015年的净流入,如宝钢股份2014年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80.99亿元,即净流出80.99亿元,2015年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29.35亿元,即净流入29.35亿元;新钢股份、凌钢股份等8家公司属于筹资净流出的规模同比下降,如河北钢铁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幅2014年净流出62.63亿元,在2015年净流出下降至29.91亿元,减少了32.71亿元。
9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值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规模分析
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相加,可得到一个企业本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家钢铁上市公司2015年1~3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合计为净流入98.2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3.65亿元。
2015年1~3季度,沙钢股份、韶钢松山等9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值。酒钢宏兴、本钢板材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规模在55亿元以上,这主要与酒钢宏兴、本钢板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相关联,只是酒钢宏兴现金流出主要集中于筹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规模达57.33亿元),本钢板材则在经营活动、筹资、投资三个方面的流出规模较为接近。其他7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规模最高仅在13亿元左右。
2015年1~3季度,有15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值。山东钢铁、包钢股份、鞍钢股份3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额在40亿元以上。这3家公司的共性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这3家公司的主要差异是鞍钢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为接近,均在50亿元左右,而山东钢铁、包钢股份净流入现金主要来自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表明鞍钢股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额的质量要优于其他2家上市公司。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比分类
2015年1~3季度,有12家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这12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规模明显地分为两个类群:一类是武钢股份、包钢股份、河北钢铁、山东钢铁、鞍钢股份5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规模在10亿元以上,鞍钢股份增长规模更是达到了53.88亿元;另一类是其他7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规模在5亿元以下,凌钢股份、杭钢股份、重庆钢铁增长规模仅在1亿元左右。
12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的上市公司亦分类两个类群:一类是酒钢宏兴、本钢板材、宝钢股份、马钢股份、柳钢股份5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规模均在35亿元以上,其中,酒钢宏兴下降规模最大,达到了79.74亿元,其次是本钢板材(下降规模达66.12亿元);另一类是新钢股份、华菱钢铁、太钢不锈、三钢闽光、南钢股份、沙钢股份、韶钢松山7家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规模均在12亿元以下,沙钢股份、韶钢松山下降规模甚至不足0.5亿元。
综上,2015年1~3季度,24家钢铁上市公司现金净额呈现三大特点:其一,销售回款现金与购买支付现金比率大于1是各家公司本期内经营活动中流入现金流大于支出现金流的基本保障条件。其二,由于包钢股份、宝钢股份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同比增幅较大,从而带动了整个钢铁板块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的扩大。剔除包钢股份、宝钢股份后,22家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规模同比缩小6.48亿元,表明多数钢铁上市公司投资支出相对收缩。其三,有14家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但24家公司在2015年1~3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314亿元,表明各钢铁上市公司在借款、还款等方面差异巨大,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