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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出炉,2月1日起实施!

2024/1/5 14:12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作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新增智能制造、农业机械装备、数控机床、网络安全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消防、建筑行业大类及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

        “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发展改革委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目录》。”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目录》在保持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聚焦前期实施中的问题和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对框架结构、行业设置、条目设置、表述规范等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增强指导性、可读性、实用性。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目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跃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二是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先进产能比例,有效扩大优质供给。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产业发展新引擎。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提高粮食、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三是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合理引导投资方向

        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布《目录(2005年本)》,后来,2011年、2013年和2019年又分别进行了修订或修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录》作为一项基础性、综合性产业政策,涉及行业多、涵盖领域广,自制定发布以来,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流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考虑到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本轮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目录》总条目减少473条,其中,鼓励类减少469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20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称,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

        关于新修订《目录》的实施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的要求是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在贯彻实施《目录》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信息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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